哈尔滨商业大学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1、两院院士 :

    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和 1 名子女及其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保证工作及生活用车;免费提供使用面积150 平方米住房 1 套,并一次性补贴 100 万元;年薪 20 万元;免费提供本人及其配偶每年 1 个月的国内疗养休假;科研启动资金 100 万元。

    2、成果突出的国内著名专家(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学校提供130 平方米 住房 1 套(免收房租),或购房时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 20 万元;并补贴安家费 10 万元;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有关补贴的同时;年薪 10 万元,科研启动金 50 万元,配备研究室、工作助手、提供实验条件;免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提供工作用车。

    3、著名教授(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国家级奖励的 50 岁以下人员):

    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校提供90 平方米 住房 1 套(免租);或购房时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 8 万元;并补贴安家费 3 万元,免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有关补贴的同时,每月另发给岗位津贴 500 元研究室经费 5 万元。

    4、博士(后):

  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在校工作期间提供使用面积 82 平方米 左右已装修住房 1 套(免租),或购房时一次性发给购房补贴 8 万元;并补贴安家费 3 万元,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用有关补贴的同时,每月另发岗位津贴 500 元;免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研究室经费 5 万元。归国博士(后)的优惠政策参照以上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