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1.两院院士
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和1名子女或子女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保证工作及生活用车;免费提供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住房1套,并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年薪20万元;免费提供本人及其配偶每年1个月的国内疗养休假;科研启动资金100万元。
2.成果突出的国内著名专家(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学校提供130平方米住房1套(免收房租)或一次性发给20万元购房补贴;补贴安家费10万元;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有关补贴的同时,年薪10万元;科研启动金50万元,配备研究室、工作助手、提供实验条件;免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提供工作用车。
3.著名教授(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并获国家级奖励的50岁以下人员)
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学校提供90平方米住房1套(免租)或一次性发给8万元购房补贴;补贴安家费3万元;免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有关补贴的同时,每月另发给岗位津贴500元;研究经费5万元。
4.博士(后)
博士(后)配偶工作安排。引进重点及海外大学的优秀博士(后)人才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决定;在校工作期间提供82平方米左右住房1套(免租)或一次性发给8万元购房补贴;研究经费5万元,补贴安家费3万元,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有关补贴的同时,每月另发岗位津贴500元;引进博士(后)由学校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归国博士(后)的优惠政策参照以上标准执行。招聘博士(后)的专业、岗位及数量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08年教师引进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