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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为指导,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精心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良好环境,把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视为引进工作的继续和提升,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引进的对象
第一类:博士生导师、教授(博士或硕士)
应聘条件:
1、学术水平较高,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能立足学科前沿,掌握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和趋势。
2、有稳定的科研方向,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相当数量影响较大的学术论文。
3、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有团队精神、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二类:博士后、博士、留学回国(硕士)人员;
应聘条件:
1、学术水平较高,在本学科有一定造诣,掌握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博士(硕士)毕业论文和研究成果具有较高水平;
2、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在核心学术期刊和会议上发表过相当数量的学术论文。
3、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三类: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应聘条件:
1、学术水平较高,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造诣,了解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发展动态和趋势;
2、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获得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3、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四类:双师型教师
应聘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或省重点以上大学毕业学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45岁以下;
2、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和趋势;
3、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4、具有一定的教学水平,同时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或较丰富的实践教学能力并有行业技能等级证。
第五类:硕士研究生
应聘条件:有独立进行教学、科研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强,35岁以下。
三、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及相关待遇
类别 |
住房补贴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经费 |
工作用电脑 |
第一类 |
10-15万元 |
4-5万元 |
8-25万元 |
一台 |
第二类 |
5-10万元 |
3万元 |
5-15万元 |
一台 |
第三类 |
3-5万元 |
1.5万元 |
5-8万元 |
一台 |
第四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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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 |
一台 |
第五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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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 |
一台 |
(1)第一类、第二类人员,学院可根据配偶条件安排适当工作(配偶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符合秦字[2005]48号《关于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引进的人才,学院积极向秦皇岛市申报争取优惠政策。
四、待遇兑现
1、引进人才在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按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发放住房补贴、安家费和工作电脑。
2、引进人才填写科研课题申报表,由科研处组织审核立项后,提供相应科研启动经费。
3、后勤管理处负责提供周转住房(或集体教工宿舍)房源,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人事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用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周转住房。
4、搬家费用按学院有关财务制度在正式报到第一个月后办理,一般不超过3000元。
5、作为人才引进的教职工应按照与学院签订的相关协议,在约定的服务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其相应的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任务。服务期不满期而申请调离学院者,执行《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人才引进协议书》的规定。
五、本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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