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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金、安家费、重要岗位津贴:
人才层次 |
优惠项目 |
科研启动金 |
安家费 |
重要岗位津贴 |
两院院士 |
200万元 |
50万元 |
15万元/年 |
特聘教授
(长江学者、闽江学者) |
文科50万元
理科200万元 |
30万元 |
10万元/年 |
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
50万元 |
10万元 |
10万元/年 |
闽都学者 |
一级岗15万元
二级岗10万元 |
5万元 |
一级岗10万元/年
二级岗5万元/年 |
博士生导师 |
文科10万元
理科15万元 |
5万元 |
3万元/年 |
留学回国博士或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
文科8万元
理科12万元 |
5万元 |
3万元/年 |
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或
紧缺学科的教授、博士 |
文科6万元
理科10万元 |
5万元 |
2万元/年 |
教授 |
文科3万元
理科4万元 |
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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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
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 |
文科2万元
理科3万元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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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
2万元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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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进人才按上述标准享受相应待遇,若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人才层次的,采取“就高”原则享受待遇;表中所提“紧缺学科”由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实际情况动态审定;表中“重要岗位津贴”为引进人才来院工作的头五年享受。
- 2、省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才,凡属《福建省重点人才引进目录》规定专业的,可享受省政府生活津贴800元/月,计发5年。
- 3、引进人才购买住房,参照同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学院按1800元/㎡的标准,出资三分之二。工作满5年,产权归引进人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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