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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40号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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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奚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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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rsc@pdsu.edu.cn
网址:http://www.pd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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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引进条件: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或者在本专业有较高造诣并在省内外享有较高权威的专家。待遇:学校提供160㎡左右住房一套(工作满8年后归己);完成岗位工作后,学校发给10万元的年岗位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专门实验室,配备助手;在原有单位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享受我校相应行政职务级别的待遇,在原有单位没有行政职务的,可享受我校副处级职务的相应待遇;配偶随调,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其它条件面议。
2.其他教授和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副教授待遇面议。
(二)博士研究生
1.提供120m2左右住房一套(工作满8年后归己),安家费5~10万元。
2.提供科研配套经费:文科1-3万元,理科3-5万元,按1:1的比例资助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
3.配备手提电脑一部;
4.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上中、小学问题;
5.未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聘为副教授,已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者聘为教授。
(三)硕士研究生
1.每人每月发放住房补贴200元;属急需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摄影摄像、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方向)、铜管、舞蹈、艺术设计(双语、环艺)】的发放安家费5000-10000元。
2.科研配套费:文科3-5千元,理工科5-8千元,按1:1的比例资助获得地(厅)级以上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
3.经考核能胜任讲师工作的享受校内讲师待遇。
(四)其他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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