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举办 “研究生招生宣传日”活动通告
各位考生:
为使更多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各学科专业特色及发展趋势,以及近年来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情况,充分展示百年老校优良的学术传统、浓郁的文化底蕴、雄厚的科研实力和充满活力的创新机制,同时为更多优秀考生提供良好的培育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07年10月13日举办“研究生招生宣传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宣传展览
我校将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告此项活动,并在部分国内重点高校的校园网发布本活动有关信息,活动日当天将举办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研究生教育成果展览。
(二)开幕式
该活动开幕式定于10月13日上午在我校人文馆举行,学校领导将接见参加活动的学生并讲话、知名专家作报告、研究生院介绍研究生教育改革情况,同时接受现场咨询。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系、所)咨询活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于10月13日下午进行学科、专业特色介绍、研究生招生政策解答、导师见面座谈等咨询活动。
(四)推免生复试
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将于10月14日开始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复试。
二、奖励政策
(一)推免生
1.所有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可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1.1万元/年)和助研助学金。
2.国内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4%者可享受特别奖励。
3.优先推荐推免生进行国际联合培养和硕博连读。
4.推免生可优先申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5.参加“宣传日”活动并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武汉市外),在入学注册后我校将为其提供“宣传日”期间往返路费(火车硬卧、客运汽车、轮船三等仓)并补助部分住宿费。
(二)统考、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
1.参加统考或联考的国内高水平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并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者,我校将打破以往不接受调剂生的惯例,特别接受调剂复试。
2.参加“宣传日”活动并被我校录取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统考、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武汉市外),在入学注册后我校将为其提供“宣传日”期间往返路费(火车硬卧、客运汽车、轮船三等仓)并补助部分住宿费。
(三)纪念品
参加“宣传日”活动的外校推免生及考生将获得纪念品一份。
三、参会注意事项
(一)网上填写参会回执
参会考生需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参会回执,以便安排活动,网址: http://www.gs.whu.edu.cn/。
(二)履行报到登记手续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于活动日当天上午9:00前到人文馆报到、登记、领取活动宣传资料,推免生还需携带并上交一份《武汉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gs.whu.edu.cn/)。
(三)保留车船票据
符合奖励政策可报销往返路费的考生,在下年入学注册后,凭“宣传日”活动期间的往返乘车票据报销路费并领取住宿费补助。
特此通告。
武 汉 大 学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研究生招生宣传日”活动安排
一、时间:10月13日全天
二、具体日程
(一)上午 开幕式
8:00—9:00 学生报到、登记、领取宣传资料
9:00—9:30 学生入场
9:30—10:00 校领导讲话
10:00—11:00 知名专家作报告
11:00—11:40 研究生院介绍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情况
11:40—12:00 现场咨询
地点:人文馆主厅
(二)中午 12:00—1:30午餐
地点:校内学生餐厅
(三)下午 1:30—4:30学院活动
研究生招生政策解答
学科专业特色介绍
导师见面座谈
地点:各学院
热忱欢迎推荐免试生报考武汉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2008年接受推免生工作即将开始,热忱欢迎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武汉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2008年计划接收约1200名推免生(接收外校推免生约500名),现将有关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年级、专业前茅,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以报考学院制定的条件为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二、申请材料
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由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教务部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于2007年10月10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武汉大学报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以便审查。
2.学院将通知初审合格者于2007年10月14日-21日之间来校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3.复试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发给正式接收函。
4.推免生须于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考点须选择推荐学校),11月10-14日在报考点办理校验报名信息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5.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校报考学院。
四、有关政策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所有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可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1.1万元∕年)和助研助学金。
2、国内高水平大学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成绩在原校本专业排名前4℅者可享受学校给予的特别奖励。
3、优秀推荐免试生进行国际联合培养和硕博连读。
4、推免生可优先申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五、其它事项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详细事宜请与报考学院或研究生院招办(027-68754125)联系。
附件一:各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二:2008年推免生申请表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