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恩大学录用博士毕业生的规定

    仰恩大学具有人事管理权和高等学校副高职称评审权。
    凡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者,学校将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我校为已录用的博士毕业生在校内安排住房,房租自付。


一、录用程序:
    1. 对拟录用的博士毕业生,在收到其应聘材料后,一周内以E-mail通知试讲。
    2. 试讲合格,根据双方意愿签订就业协议。博士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及时寄到我校人事处,以便办理录用手续。
    3. 人事档案务必于毕业后一个月内寄到我校人事处,以便审核。
    4. 被录用的博士毕业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报到时,须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仰恩大学报到通知书》。

二、岗前培训:
    1. 博士毕业生来仰恩大学报到后,尚未参加教育部规定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四门课程学习及未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需参加我校举办的教师岗前培训,并签订岗前培训合同。
    2. 培训期限一个月(2008年8月1日—30日),发给生活费3000元,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听课费全由学校支付。以上费用为岗前培训总费用。

三、合同期及相关待遇:
    1. 合同期5年。起点工资年薪6万元。
    2. 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3. 科研启动费5万元。
    4. 课时量:每周承担课时量不超过12个课时,超课时另付酬金。

四、违约责任:
    1. 凡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博士毕业生,若在来校报到前,提出解除就业协议,在征得我校同意并交纳2000元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协议。
    2. 博士毕业生来我校报到后,若申请解除聘用关系,须经我校同意并应交纳违约金3000元;若已参加岗前培训者,除交纳违约金3000元外,还应退还我校为其实际支付的岗前培训总费用(3520元)。
    3.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博士毕业生签订合同后,若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期末办理离职离校手续,并按本规定《违约责任》第2条规定交纳违约金,还需退还安家费5万元。
    4. 博士毕业生在合同期内,若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学校开除,除向学校交纳违约金3000元外,还需交纳我校为其实际支付的岗前培训总费用的3倍、退还安家费5万元。

仰恩大学录用硕士毕业生的规定

    仰恩大学具有人事管理权和高等学校副高职称评审权。
    凡与我学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者,学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学校为已录用的硕士毕业生在校内安排住房,房租自付。

一、录用程序:
    1. 对拟录用的硕士毕业生,在收到其应聘材料后,一周内以E-mail通知试讲。
    2. 试讲合格,根据双方意愿签订就业协议。硕士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及时寄到我校人事处,以便办理录用手续。
    3. 人事档案材料务必于毕业后一个月内寄到仰恩大学人事处,以便审核。
    4. 被录用的硕士毕业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报到时,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仰恩大学报到通知书》。

二、岗前培训:
    1. 硕士毕业生来仰恩大学报到后,双方签订岗前培训合同。岗前培训主要学习教育部规定的《高等教育学》等四门课程,以及《仰恩大学教职工守则》、《仰恩大学教学常规》等内容。
    2. 培训期限一个月(2008年8月1日—30日),发给生活费2000元,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听课费全由学校支付。以上费用为岗前培训总费用。

三、合同期及相关待遇:
    1. 岗前培训结束,课程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5年。起点工资年薪4.0万元(英语、计算机类专业4.5万元)。
    2. 有教学经历并有讲师职称者起点工资年薪4.5万元(英语、计算机类专业4.8万元)。
    3. 课时量:每周承担课时量不超过12个课时,超课时另付酬金。
    4. 应聘教育管理岗位的硕士毕业生,其待遇与从事教学工作的一般专业硕士毕业生相同。
    5. 在合同期内,工作满三年后,经学校批准考博被录取,并愿意在博士毕业后继续回校工作者,我校将与其签订培养合同并承担其在读博期间的生活费、学费等。

四、违约责任:
    1. 凡与我校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硕士毕业生,若在来校报到前,提出解除就业协议,在征得我校同意并交纳2000元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协议。
    2. 硕士毕业生来我校报到后,若申请解除聘用关系,须经我校同意并应交纳违约金3000元;若已参加岗前培训者,除交纳违约金3000元外,还应退还我校为其实际支付的岗前培训总费用(2520元)。
    3.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硕士毕业生签订合同后,若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期末办理离职离校手续,并按本规定《违约责任》第2条规定交纳违约金。
    4. 硕士毕业生在合同期内,若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学校开除,除向学校交纳违约金3000元外,还需交纳我校为其实际支付的岗前培训总费用的3倍。

仰恩大学录用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规定

    仰恩大学具有人事管理权和高等学校副高职称评审权。
    凡与仰恩大学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者,学校将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学校为已录用的本科毕业生在校内安排住房,房租自付。

一、 录用程序:
    1. 应聘本科毕业生收到我校《录用通知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就业推荐表》件、《就业协议书》及时寄到仰恩大学人事处,以便办理录用手续。
    2. 人事档案材料务必于毕业后一个月内寄到仰恩大学人事处,以便审核。
    3. 被录用的本科毕业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仰恩大学报到通知书》。

二、岗前培训:
    1. 本科毕业生来仰恩大学报到后,双方签订岗前培训合同。岗前培训主要学习教育部规定的《高等教育学》等四门课程,以及《仰恩大学教职工守则》、《仰恩大学教学
常规》等内容。
    2. 培训期限一个月(2008年8月1日—30日),发给生活费1000元,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听课费全由学校支付。以上费用为岗前培训总费用。

三、合同期及相关待遇:
    1. 合同期5年,其中见习期1年。
    2. 岗前培训期满,考评合格者,见习期一年,年薪1.5万元。
    3. 见习期满,经考评合格转正为初级职称。转正后第一年年薪为1.8万元;第二年2.1—2.2万;第三年2.5—2.7万;第四年2.9—3.2万(计算机、英语专业转正后第一年年薪为2.0万元;第二年2.4—2.5万;第三年2.7—2.9万;第四年3.1—3.4万)。被评为中级职称后,调整工资,另签合同。

四、违约责任:
    1. 凡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本科毕业生,若在来校报到前,提出解除就业协议,在征得我校同意并交纳1200元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协议。
    2. 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报到后,若申请解除聘用关系,须经我校同意并交纳违约金3000元;若已参加岗前培训者,除交纳违约金3000元外,还应退还我校为其实际支付的
岗前培训总费用(1520元)。
    3.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本科毕业生签订合同后,若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期末办理离职离校手续,并按本规定《违约责任》第2条
规定交纳违约金。
    4. 本科毕业生在合同期内,若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学校开除,除向学校交纳违约金3000元外,还需交纳我校为其实际支付的岗前培训总费用的3倍。

仰恩大学聘用在职、退休教师的规定

    仰恩大学具有人事管理权和高等学校副高职称评审权。
    凡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者,学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学校为已聘用的在职、退休教师在校内安排住房,房租自付。

一、 聘用程序:
    1. 对拟聘用的在职、退休教师,在收到其应聘材料后,一周内给予答复。
    2. 若双方无异意,我校将发《诚聘通知》。应聘教师收到《诚聘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将回执寄回,以便办理聘用手续。
    3. 被聘用的在职、退休教师须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报到时,须出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4. 在职教师需要办理人事档案关系调动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人事处。

二、在职、退休教师待遇及有关规定:
    1. 讲师:起点工资年薪4.5万元(英语、计算机类专业4.8万元)。
    2. 副教授:年薪5.0~6.0万元。
    3. 教授:年薪5.2~7.0万元。
    4. 课时量:每周承担课时量不超过12个课时,超课时另付酬金。
    5. 签订合同后,工作满一学期可报销从居住地到学校报到的交通费(高级职称者报飞机票、中级职称者报硬卧火车票)。
    6. 退休教师需身体健康,且不超过63周岁。



2001-2007中国研究生人才网版权所有 未经中国研究生人才网书面同意,本站所有内容、信息不得转载。
公网用户使用 http://www.91student.com 访问,教育网用户使用 http://www.91student.edu.cn 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