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待遇:
(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
  1、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按以下方法解决:
   a、教授买校外商品房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费15-30万元。(不再享受其它货币分房政策)
   b、博士购买校外商品房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费15-20万元。(不再享受其它货币分房政策)
   c、副教授职称人员购买校外商品房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费6-8万元。(不再享受其它货币分房政策)
   d、硕士可购买校外商品房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费4-6万元。(不再享受其它货币分房政策)
  2、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按月补贴。
  3、无房户在未购买校外商品房前,可以租用校内周转房。在校外租房,每月每户房租补贴标准如下:教授1000元,博士    800元,副教授为600元,硕士200元,补贴时间为一年。未婚的硕士,可安排单间。
  4.购房款或租房款未达到补助标准金额的须按购房款或租房款支付补助款项。
  5.上述待遇均在购房或租房时支付。

(二)引进紧缺专业人员的一次性安家费
  1、教授:提供一次性安家费3-5万元。
  2、博士:提供一次性安家3万元。
  3、副教授:提供一次性安家费2万元。
  4、硕士: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
  上述待遇须人事档案关系全部到达我院后方能支付。

(三)科研启动费
  1、教授:按学科可享受科研启动费4-10万元
  2、博士:按学科可享受科研启动费2-8万元
  3、副教授:按学科可享受科研启动费1-5万元
  4、硕士:按学科应届硕士享受科研启动费1-2万元

提供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一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经历,拟应聘的岗位、联系方式等);
  2、学位、学历、职称等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近五年的成果(含专利、鉴定、获奖证书)及论著目录(论著请标明出版刊物、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及刊号、所有著作者姓名,如本人是通讯作者,亦请注明),代表性成果复印件(限5份),同时还请提供上述论著的检索和收录情况;
  4、个人特殊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