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要求及待遇

一、人才招聘条件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
  (二)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具有创新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三)以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需要为依据,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和发展前景较好的新兴学科的优秀人才。
  (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五)年龄要求:博士年龄在45岁以下,硕士年龄在35岁以下。
  (六)择优招聘具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及经验者。被招聘者试用期为一年,经年度考核合格者,与学校正式签订服务协议。

二、优惠政策
  (一)引进博士
  1.直接定为讲师,享受讲师同等待遇。给安家费、住房补贴、资料费、科研启动费共27万元(通过签订协议必须为学校服务6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每年支付4.5万元,分6年付清);学校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米以上的两室一厅周转房(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房租、水电费用自理)。其中若带配偶者,且配偶学历在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学校给予解决其配偶的工作。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我校特色专业学科和紧缺专业学科人员。
  (二)引进硕士
直接定为助教,享受助教同等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重点院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校提供一间2人共用的暂住房(房子产权属于学校,房租、水电费用自理)。
被招聘者工作满两年后,视其表现鼓励其考博。考取博士以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的方可提前借支读博委培费;取得博士学位后,必须为学校服务6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以上,学校给予报销主要部分读博委培费(文科3万元,理科4万元),并报销博士毕业论文最终论文答辩费(不包括论文开题报告费、预答辩费);按照学校规定根据职称职务等级别报销读博期间每学期一次的往返路费和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岗位津贴待遇。
三、其他待遇
  (一)博士每人配备台式电脑一台,免费安装电话一部。
  (二)按国家规定享受同类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
  (三)课时津贴:根据实际授课时数按本校标准计发。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引进的博士凡经学校考察考核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并与我校签定6年以上服务协议,学校为其办理调动接收、迁移落户手续及帮助联系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二)聘期内学校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报销探亲往返路费。
  (三)在校服务期间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条件积极为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创造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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