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5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且具备一定科研条件的优秀人员 |
1.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5万元,文科10万元;
2.安家费8万元;
3.提供12万元购房补贴款。 |
一、引进人才服务期为5年(在校工作期间脱产学习、进修、培训和出国的时间扣除不计),提供的购房补贴款,在校工作满6年后归本人。
二、配偶安排视引进人才成果和配偶情况而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追加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
1.配偶具有硕士学位,且双方都不属于我校在职培养,并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追加科研启动费和购房补贴各2万元;
2.配偶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除单独享受博士优惠待遇外,另追加科研经费10万元。 |